評分標準要求:

  1. 內掃部份 ~ 教室
    1. 新北市政府規定,一般垃圾務必使用專用垃圾袋,以免受罰,建議以 25 公升為主,當垃圾已滿請立即更換,須綁緊方可丟棄,以避免散落。
    2. 清理洗手台檯面與保持下方空間的整潔。
    3. 掃具櫃排放區要保持乾淨,掃具請排放整齊、拖把應倒放風乾,以避免發臭。
    4. 桌椅擺整齊,講臺及黑板溝槽不留粉筆灰。
    5. 講桌桌面、抽屜、講桌下方擦拭乾淨,物品擺放整齊。
    6. 地板、走廊及牆上不可留有垃圾、飲料痕跡、檳榔汁、口香糖或狗糞。
    7. 清除牆角、天花板上的蜘蛛網。
    8. 擦拭窗戶與窗台。
    9. 邊間班級需負責其教室旁邊走道或導師辦公室走廊之打掃。
    10. 樓梯口兩側之班級則由該班負責該樓梯口對應走廊之半側,若該樓梯只有一側有班級,則由該班負責該樓梯口之對應走廊。
  2. 內掃部份 ~ 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方式
    1. 垃圾桶、回收籃、廚餘桶統一放置教室內,如有後走廊可放置後走廊。(但若過於髒亂,則一律不準放在後走廊)
    2. 每個垃圾桶上蓋及回收籃每隔一段時間須拆卸下來用清水沖洗,以便隨時保持乾淨,回收籃請勿超過回收籃高度,以免影響環境整潔及衛生,或分類不確實,衛生組會不定時拍照扣分。
    3. 回收包括寶特瓶、紙類容器、塑膠容器、紙張類、鋁箔包、鐵鋁罐 ( 玻璃類 )、其他類等,當班級分類越確實,就可將垃圾減量。( 註:垃圾袋均為班級自行購買 )
    4. 紙餐具、紙容器、紙杯等,請用餐後,將擦拭用的衛生紙略微把餐盒油漬擦起再丟,但須避免在洗手台沖洗,因為易造成排水管的阻塞。
    5. 各式飲料容器內之液體倒乾,再於壓扁(若容許)後置入指定回收容器內。
    6. 衛生紙或小紙團並不屬於紙張類回收,若為小紙盒需先押扁,但較厚的書籍類或紙箱並不適於直接丟棄於紙類,避免回收袋割破,應直接堆疊整齊後拿到回收場。 註:學期結束前,衛生組會固定辦理舊書回收,請多加利用。
    7. 鋁箔包(飲料盒附吸管者)壓扁且去除吸管再予以回收。
    8. 養樂多應先去除瓶上膠膜,再丟棄於塑膠類回收。
    9. 竹筷子若直接丟棄當一般垃圾,容易穿破垃圾袋,而造成臭氣四溢,建議自備環保筷。
    10. 倒剩菜飯麵前請先除湯湯水水,若為泡麵的紙碗,請先撕去鋁箔紙蓋再回收該紙碗。
    11. 環保股長委請值日生或特定同學整理,廚餘送至健康中心旁階梯下方的廚餘室回收桶中,每天倒廚餘時間為 14:50~15:05,請依照時間完成。若班上在其他時間 另有活動,也可隨時至學務處衛生組借鑰匙,將廚餘倒 乾淨,並將廚餘桶清洗乾淨,以避免發出惡臭影響上課。
  3. 外掃部份 ~
    1. 樓梯、走廊之地板或牆上不可留有垃圾、飲料痕跡、檳榔汁、口香糖或狗糞,角落不可積有灰塵,加強拖地或刷洗污穢之部份。
    2. 清除斜坡、廣場、花圃內外之香菸煙頭、枯枝、枯葉、塑膠袋、飲料瓶罐等垃圾,若有回收物請用回收籃暫放,再回班上分類或直接拿到回收場分類。
    3. 關於枯枝、枯葉部分,一定要將落葉集中掃起,並統一裝進專用垃圾袋內。
    4. 掃區內若有包含花圃,請將人為垃圾撿起,若包含開飲機,則上方垃圾也要清掉,若包括洗手台,請協助清理洗手台與下方空間的整潔。
    5. 下雨天或地面潮濕,落葉不須處理,但人為垃圾仍需派人處理,待天氣晴朗再增派人員打掃落葉。注意階梯鐵欄杆外側部份之清潔。
    6. 清除牆角、天花板上的蜘蛛網。
    7. 辦公室打掃僅定時清理垃圾為主,即使垃圾不多,每天最後一次的打掃,務必清光所有垃圾。
  4. 外掃部份 ~ 廁所
    1. 大(小)便池、洗手槽、洗拖把槽的內、外部皆需刷洗潔亮。
    2. 打掃廁所不是僅將垃圾夾起,牆壁與地面亦須刷洗乾淨。
    3. 地面擦乾,廁所無異味,若有異味,請一定要全面進行刷洗,請到衛生組拿廁所清潔劑或肥皂水。
    4. 鏡面擦拭乾淨。(衛生組備有報紙)
    5. 清除天花板、牆角之蜘蛛網。
    6. 清除廁所內各垃圾桶內之垃圾,並使用專用垃圾袋 ( 外掃區請到衛生組領取),若有回收資源請用回收籃暫放,可回班上分類或直接拿到回收場分類。
    7. 掃具置放區應清掃乾淨,並將掃具擺放整齊,拖把需倒放風乾。
    8. 大、小便池內若有糞便外之異物,請先夾出異物再沖洗,以免造成阻塞。
    9. 若有不通之馬桶,請先清除異物,再請貼上『暫停使用』標誌 ( 可向衛生組領取 ),並向總務處登記請修。

獎懲考核補充說明:

  1. 環境衛生競賽成績每兩週核算加總乙次,各年級 1~3 名,同時給予『1 小時』服務時數證明 ( 須和記功名冊相符 ),前 三名班級於隔週發『整潔楷模』優勝錦牌乙面(吊掛於前門班級名稱處),並於訂定時間繳回。
  2. 環境衛生競賽成績各年級倒數之班級、學期間打掃態度不佳之班級,或考核成績未達七十分的班級,全班於寒、暑假 期間,增加返校次數。全班並需於午休時由班長召開檢討會 (比照班會模式),檢討如何改善整潔,並紀錄備查,於一 週內繳回衛生組存查。 註:暑假期間較長,並由於三年級已經畢業,屆時各班級均 須返校協助打掃至少一次,但學期總平均前三名班級,不需返校打掃,以資鼓勵。
  3. 經衛生組發放打掃改進單超過三次的班級,全班將於平日中 午實施『愛校服務』一次;學期間累犯、態度惡劣之班級全 班於假日實施『進德教育』一次。
  4. 為落實導師責任制,全學期總平均前三名班級導師簽請人事 室辦理議獎。
  5. 學期中認真打掃之班級,酌情予以股長和班上同學適當記 獎,若不認真打掃之班級且屢勸不聽則加以懲罰。
  6. 認真打掃之股長與同學,即使因受限於一些無法掌控之原因 而未能得獎,衛生組仍會給予獎勵。
  7. 放學評分時若發現未打掃、未倒垃圾、教室髒亂之班級,屢 勸不聽將予以處罰個人或全班,返校進德教育或記懲,以加 強責任感和服務觀念。
  8. 收到加強打掃或改進通知單之相關股長,應於當天親自持通 知單報到,未依照以上規定報到者將視情況受罰。
  9. 衛生、環保、服務股長應負規勸督導之責,若同學不服從指 導或未參與打掃工作,應將發生情形報告班級導師或衛生組 協助處理,無故未參加打掃工作處警告乙次,屢次未參加打 掃工作加重處罰。
  10. 班級接獲『整潔改進通知單』,應瞭解原因,並督導負責該 掃區的同學進行改善,若記載與事實有出入,請股長於當 天攜『整潔改進通知單』洽衛生組更正,經通知改善,但 仍未改善者,相關幹部與負責同學應記警告乙次,直到改善為止。
  11. 任意將衣、物置掛放於教室內走道上、前、後窗台上或前、後走廊者,開立『整潔改進通知單』,並立即改進。
  12. 任意丟棄垃圾破壞環境整潔或未依照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丟 棄垃圾,依實際發生情形,扣該班週整潔分數 1~10 分,另肇事者依校規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