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分標準要求:
- 內掃部份 ~ 教室
- 新北市政府規定,一般垃圾務必使用專用垃圾袋,以免受罰,建議以 25 公升為主,當垃圾已滿請立即更換,須綁緊方可丟棄,以避免散落。
- 清理洗手台檯面與保持下方空間的整潔。
- 掃具櫃排放區要保持乾淨,掃具請排放整齊、拖把應倒放風乾,以避免發臭。
- 桌椅擺整齊,講臺及黑板溝槽不留粉筆灰。
- 講桌桌面、抽屜、講桌下方擦拭乾淨,物品擺放整齊。
- 地板、走廊及牆上不可留有垃圾、飲料痕跡、檳榔汁、口香糖或狗糞。
- 清除牆角、天花板上的蜘蛛網。
- 擦拭窗戶與窗台。
- 邊間班級需負責其教室旁邊走道或導師辦公室走廊之打掃。
- 樓梯口兩側之班級則由該班負責該樓梯口對應走廊之半側,若該樓梯只有一側有班級,則由該班負責該樓梯口之對應走廊。
- 內掃部份 ~ 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方式
- 垃圾桶、回收籃、廚餘桶統一放置教室內,如有後走廊可放置後走廊。(但若過於髒亂,則一律不準放在後走廊)
- 每個垃圾桶上蓋及回收籃每隔一段時間須拆卸下來用清水沖洗,以便隨時保持乾淨,回收籃請勿超過回收籃高度,以免影響環境整潔及衛生,或分類不確實,衛生組會不定時拍照扣分。
- 回收包括寶特瓶、紙類容器、塑膠容器、紙張類、鋁箔包、鐵鋁罐 ( 玻璃類 )、其他類等,當班級分類越確實,就可將垃圾減量。( 註:垃圾袋均為班級自行購買 )
- 紙餐具、紙容器、紙杯等,請用餐後,將擦拭用的衛生紙略微把餐盒油漬擦起再丟,但須避免在洗手台沖洗,因為易造成排水管的阻塞。
- 各式飲料容器內之液體倒乾,再於壓扁(若容許)後置入指定回收容器內。
- 衛生紙或小紙團並不屬於紙張類回收,若為小紙盒需先押扁,但較厚的書籍類或紙箱並不適於直接丟棄於紙類,避免回收袋割破,應直接堆疊整齊後拿到回收場。
註:學期結束前,衛生組會固定辦理舊書回收,請多加利用。
- 鋁箔包(飲料盒附吸管者)壓扁且去除吸管再予以回收。
- 養樂多應先去除瓶上膠膜,再丟棄於塑膠類回收。
- 竹筷子若直接丟棄當一般垃圾,容易穿破垃圾袋,而造成臭氣四溢,建議自備環保筷。
- 倒剩菜飯麵前請先除湯湯水水,若為泡麵的紙碗,請先撕去鋁箔紙蓋再回收該紙碗。
- 環保股長委請值日生或特定同學整理,廚餘送至健康中心旁階梯下方的廚餘室回收桶中,每天倒廚餘時間為 14:50~15:05,請依照時間完成。若班上在其他時間 另有活動,也可隨時至學務處衛生組借鑰匙,將廚餘倒 乾淨,並將廚餘桶清洗乾淨,以避免發出惡臭影響上課。
- 外掃部份 ~
- 樓梯、走廊之地板或牆上不可留有垃圾、飲料痕跡、檳榔汁、口香糖或狗糞,角落不可積有灰塵,加強拖地或刷洗污穢之部份。
- 清除斜坡、廣場、花圃內外之香菸煙頭、枯枝、枯葉、塑膠袋、飲料瓶罐等垃圾,若有回收物請用回收籃暫放,再回班上分類或直接拿到回收場分類。
- 關於枯枝、枯葉部分,一定要將落葉集中掃起,並統一裝進專用垃圾袋內。
- 掃區內若有包含花圃,請將人為垃圾撿起,若包含開飲機,則上方垃圾也要清掉,若包括洗手台,請協助清理洗手台與下方空間的整潔。
- 下雨天或地面潮濕,落葉不須處理,但人為垃圾仍需派人處理,待天氣晴朗再增派人員打掃落葉。注意階梯鐵欄杆外側部份之清潔。
- 清除牆角、天花板上的蜘蛛網。
- 辦公室打掃僅定時清理垃圾為主,即使垃圾不多,每天最後一次的打掃,務必清光所有垃圾。
- 外掃部份 ~ 廁所
- 大(小)便池、洗手槽、洗拖把槽的內、外部皆需刷洗潔亮。
- 打掃廁所不是僅將垃圾夾起,牆壁與地面亦須刷洗乾淨。
- 地面擦乾,廁所無異味,若有異味,請一定要全面進行刷洗,請到衛生組拿廁所清潔劑或肥皂水。
- 鏡面擦拭乾淨。(衛生組備有報紙)
- 清除天花板、牆角之蜘蛛網。
- 清除廁所內各垃圾桶內之垃圾,並使用專用垃圾袋 ( 外掃區請到衛生組領取),若有回收資源請用回收籃暫放,可回班上分類或直接拿到回收場分類。
- 掃具置放區應清掃乾淨,並將掃具擺放整齊,拖把需倒放風乾。
- 大、小便池內若有糞便外之異物,請先夾出異物再沖洗,以免造成阻塞。
- 若有不通之馬桶,請先清除異物,再請貼上『暫停使用』標誌 ( 可向衛生組領取 ),並向總務處登記請修。
獎懲考核補充說明:
- 環境衛生競賽成績每兩週核算加總乙次,各年級 1~3 名,同時給予『1 小時』服務時數證明 ( 須和記功名冊相符 ),前 三名班級於隔週發『整潔楷模』優勝錦牌乙面(吊掛於前門班級名稱處),並於訂定時間繳回。
- 環境衛生競賽成績各年級倒數之班級、學期間打掃態度不佳之班級,或考核成績未達七十分的班級,全班於寒、暑假 期間,增加返校次數。全班並需於午休時由班長召開檢討會 (比照班會模式),檢討如何改善整潔,並紀錄備查,於一 週內繳回衛生組存查。
註:暑假期間較長,並由於三年級已經畢業,屆時各班級均 須返校協助打掃至少一次,但學期總平均前三名班級,不需返校打掃,以資鼓勵。
- 經衛生組發放打掃改進單超過三次的班級,全班將於平日中 午實施『愛校服務』一次;學期間累犯、態度惡劣之班級全 班於假日實施『進德教育』一次。
- 為落實導師責任制,全學期總平均前三名班級導師簽請人事 室辦理議獎。
- 學期中認真打掃之班級,酌情予以股長和班上同學適當記 獎,若不認真打掃之班級且屢勸不聽則加以懲罰。
- 認真打掃之股長與同學,即使因受限於一些無法掌控之原因 而未能得獎,衛生組仍會給予獎勵。
- 放學評分時若發現未打掃、未倒垃圾、教室髒亂之班級,屢 勸不聽將予以處罰個人或全班,返校進德教育或記懲,以加 強責任感和服務觀念。
- 收到加強打掃或改進通知單之相關股長,應於當天親自持通 知單報到,未依照以上規定報到者將視情況受罰。
- 衛生、環保、服務股長應負規勸督導之責,若同學不服從指 導或未參與打掃工作,應將發生情形報告班級導師或衛生組 協助處理,無故未參加打掃工作處警告乙次,屢次未參加打 掃工作加重處罰。
- 班級接獲『整潔改進通知單』,應瞭解原因,並督導負責該 掃區的同學進行改善,若記載與事實有出入,請股長於當 天攜『整潔改進通知單』洽衛生組更正,經通知改善,但 仍未改善者,相關幹部與負責同學應記警告乙次,直到改善為止。
- 任意將衣、物置掛放於教室內走道上、前、後窗台上或前、後走廊者,開立『整潔改進通知單』,並立即改進。
- 任意丟棄垃圾破壞環境整潔或未依照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丟 棄垃圾,依實際發生情形,扣該班週整潔分數 1~10 分,另肇事者依校規處置。